一根香烟引口角 男子怒伤他人

陈志瑜 2015-07-17 10:14

法制今报-海峡法治在线7月17日讯 因一根香烟发生口角,竟将他人打致轻伤。近日,莆田市城厢区法院依法审理此案,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9个月,缓刑1年3个月;判处邱某有期徒刑8个月,缓刑1年。

法制今报-海峡法治在线7月17日讯 因一根香烟发生口角,竟将他人打致轻伤。近日,莆田市城厢区法院依法审理此案,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9个月,缓刑1年3个月;判处邱某有期徒刑8个月,缓刑1年。

2013年2月,宋某与杜某、邱某与刘某勇、刘某飞(均已判刑)等人在城厢区某酒店大厅沙发休息。后杜某未经宋某同意,将其放在大厅茶桌上的香烟拿出来抽,双方因此发生口角。之后,杜某将宋某踹倒在地。其余3人看到后,也上前对宋某进行殴打,而后逃离现场。经鉴定,宋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。

2014年8月、今年1月,邱某、杜某先后向莆田公安机关投案,并就民事赔偿方面与宋某达成协议,取得宋某谅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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